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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女孩,你要好好爱自己(二)

魅丽文化 2017-06-02



第二章流失的时光你莫追

 

我是流浪女文青

 

[安陵]

十八岁的时候,阿欣踏上了远离安陵的旅程。

她坐在不知终点的火车上百感交集,之所以不知目的地,是因为票是从一个男人手里得到的。他站到了火车开动后,她也没见他动一下。

阿欣在火车站飘荡许久,身无分文,想看谁会那么不幸掉下火车票,结果他拦住了她。这是阿欣第一次接受陌生人的东西,以阿欣的智商分析,至少还是认定无害的。但更重要的原因是,阿欣急着离开,看着票上的车次阿欣慌不择路地跳上去。

火车开离了安陵,满载着回忆一起,走向了未来。旁边有常客指着窗外的男人说:这个男人有神经病,每趟途经青海的火车都会买票等人,一等就是好几年啊。

 

[宁夏]

阿欣上车就睡,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火车开到了宁夏,阿欣被乘务员叫醒,她一脸担心地看着阿欣。阿欣摸摸脸,上面全是泪。

原来做噩梦了。她懵懵然走出车厢,因为正逢回族斋月,整个街上都万籁俱寂。阿欣拿出馒头啃了一口,回想起刚才的梦,梦里有人说:你死了也别回来。

阿欣在一棵老树下找到了泉水,喝了个凉爽。

她想,她真的死也不会回去了。

她在街上准备找一处凉亭休息的时候,却看到一户人家正在热情款待游人,阿欣顿生妙计想混进去,结果招呼的主人家看见阿欣却愣了。显然要被拆穿了,但热情好客的主人还是放她进去了,阿欣大喜过望。负责打杂的是主人家的儿子,年约二十岁,他告诉阿欣,今晚是二十七号,开斋节的坐夜,相传在这天做一件好事,能顶过一个月所做的好事。阿欣大快朵颐,心想果然是件好事。

后半夜主人家带着一众亲友走向清真寺,他们虔诚地礼拜赞圣,阿欣夹在中间,听他们朗诵古老的经文。阿欣问那个叫猛达的男生那是什么意思,他说:大地上所有的一切终将朽坏。只有你的具有庄严和尊贵的主的本然长存。阿欣哦一声。

后来他还请她喝了羊骨头汤,美味如琼浆。那些人聊到天亮,猛达指着阿欣的背包问:这是去干吗?

阿欣眨眨眼,凭着自己早熟的脸胡扯无底线。

我是流浪女文青。

宁夏宁夏,却没有夏季特有的酷暑。这是不是能解释,为何阿欣出生于一个小康之家,内心却贫乏如水,比如她想当一名老师,做水果批发的父母却让她读法律。

当老师的想法并不是平白无故的,她知道先逝的妈妈就是一名语文老师。但父亲哪会有心力研究她的想法,他只顾着关照初来乍到的继母,指着她说:生了个没用的东西。

在青年旅馆饿到醒来,阿欣不敢轻易走出门,因为她的钱所剩无几。

出走很潇洒,后果很痛苦。

阿欣想,比起被置若罔闻,好像饥肠辘辘才最为难受。

门响了,汗流成雨的猛达站在门口,手里提着大罐羊骨汤说:喝剩下的,要不要?

 

[内蒙古]

都说女生比男生早熟,阿欣觉得这话不假。

出生在乡村的回族的男生猛达最远只去过与宁夏西北部相邻的内蒙古属地,个性淳朴,模样憨厚,笑时那口白牙灿若星芒。有些人很丑,笑起来却很帅,阿欣觉得笑着的猛达是帅的。

她不愿叫猛达那拗口的回族名字,就叫他陌生人

暂居宁夏的阿欣终日在街头巷尾飘荡,被沿街贩售的手工艺品物美价廉,第一天她收了陌生人送的玉手镯,第二天吃了陌生人请的手抓肉,第三天阿欣开窍了。

她不言不语地网罗了一堆小玩意,走在街上拿手机乱拍一通,最后她发了一笔横财。她开网店批量销售货真价实的回族饰品,在原价上再调整高一点,配合着将店面文案写得深沉矫情,惹来一批文艺小清新的热爱。

十八岁的阿欣很快赚了钱,她想请猛达吃饭以表关照,但他却连续消失了数日。阿欣在街上闲晃,听路人闲扯,头顶有乌云飘过,要下雨了。

猛达再出现时,阿欣就拉着他去了邻近的内蒙古玩,坐火车往返只需花一天时间。猛达从不问阿欣的来历,或者说他相信阿欣的话,所以他总在讲述很多很多关于神秘回族的古老传说。他讲得兴高采烈,阿欣却担忧地瞧着他,忍不住问:你真的没事吗?

阿欣知道猛达的母亲近日过世了,她才不相信他内心如表面那么平静,或者说是因为她曾经对母亲的离世有过激烈的行为,所以她无法接受有人能这样平静。

猛达齿如瓠犀:在我所信仰的世界里,一个人的死亡不是生的结束,而是复命归真,这是必然的循环。既然是循环,愿我们所有人都只是生老,而无病死。

火车晃晃悠悠,阿欣心思飘荡。她不敢告诉猛达在听闻路人的话后,她就偷偷去找了猛达。因为他母亲选择的是俭葬,一种最原始的葬礼,无陪葬品,由三丈六尺白布裹着便入土。

这是阿欣这个来自小城市的女生窥到的最裸露的真相。

来于尘世归于尘土,留于世间的任何东西一个都带不走,何必锱铢必较。

她对猛达眨眨眼说:那你也应该不需要一个温暖如阳的拥抱了吧?

语未毕,猛达拉她入怀。

要的要的。

 

[春城]

 

回程的路上,猛达就向阿欣告白了。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但阿欣小猛达两岁,年幼丧母,在不健全的环境中成长,她个性存在缺陷,打过架泡过吧喝过酒抽过烟,远比猛达复杂,她明白阴暗的自己附不上猛达这束光,她甘愿颠沛流离,也不愿平淡如水。

别问一个在分裂格局中成长的人什么是爱情,那是比泡水的纸还脆弱的东西。

猛达眼里也像有水,他说,不急,我会等你想好为止。

阿欣想不好,她选择了不告而别。

 

乌黑的夜晚,她抵达了昆明,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在这儿她的网店改为贩售茶叶,生意一落千丈,最终她沦落去酒店端盘子。过了四个月后,她去了附近乡村。

在落后的深山里,她当了一名助教老师。

那些脸像老树皮一样粗糙的幼童,是她见过的最不友善的同类。

她去露天厕所,被砸石头;深冬棉被钻进黑老鼠;她蹲在裸露砖头的墙根处啃馒头,却吃出被蒸熟的毛蜘蛛……这些都不算,最重要的是她不懂如何搞定那些野小孩们。他们可恶可恨却一点儿也不可爱,她拿木棍敲他们的屁屁,训话的样子不亚于黑老大训小弟。

校长是一个老教师,分身乏术,做饭也包括在工作内。最后他将她叫到门窗均由纸糊的办公室里,宣告她的梦想终结——阿欣不具备一名教师的才能。

阿欣简直要疯了,这个相处不到三个月的陌生人,竟如此轻易地撕裂了她长期的希望。她没有遗传任何人的天赋,她只是一枚走错格局的误棋。

阿欣的世界崩塌了。

校长让她在这儿留到想通为止,那段时间里一切都收锣罢鼓。在缺助教的情况下,校长亲自授课。在那个漏风漏雨的教室里,阿欣觉得漏掉的还有她的青春。校长说,你选择了梦想,有没有想过梦想适不适合自己?

阿欣最后送了校长一顶帽子,这样雨至少不会滴落在他头上。

 

[深圳]

离开昆明一年后,阿欣在南方扎稳了脚跟,她开了一家小商店,专卖杂货。经过无数磨炼,她对讨价还价的人自成一招,张嘴舌灿如花,令客人不得不翻白眼感叹,你这么能言善辩,怎么不去当律师啊!

她有时会晃神,过了四年的时间,她终于迈入了青黄不接的二十岁。

谁会生来便无所不能,还不是日月太狠。带阿欣入行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他无其他嗜好,就是喜欢吃点豆腐,典型的小色老头。阿欣深谙其道,半年后离开他开了自己的店。

转让给她店面的是一个愣头青,他把很多存货都免费转让给了阿欣。他热爱旅行,恋人死于雪崩,却丝毫没有减弱他对世界的好奇。他说,安逸过了一阵子才发现只有在路上,有风有雨时,才会感觉她不曾离开。

愣头青隔天就背包走了,留下阿欣独自打理店铺。

她的网店还在经营,购买的人不多不少。阿欣每隔三天去一次邮局,其中必然会有一个固定的地址,她觉得收件人蠢得离谱,不懂变通掩饰,明晃晃地写着宁夏。

她肯定收件人会沉不住气,在沟通时会败露阵脚,可是他永远吝啬用词,她只好不去拆穿。当了创业青年的她,上过一家地方小报,盯着照片里的自己,阿欣突然悲从中来。

那年义无反顾地逃离安陵,她还是一个挥斥方遒的少女,时光蹉跎,如今她涂上的粉底,会深陷在皮肤的褶皱里,她成了这座鱼目混珠的城市里寻不出个人印记的商人。

独闯过世界才会恋眷家的安逸,她懂了,却显得姗姗来迟。

 

[安陵]

阿欣是在一天下午返回故乡的,她戴着偌大的太阳镜,行李上贴满了每个站点的贴纸。她去过很多城市,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原地。

故乡的面貌翻新,高楼与那些街头的建筑抚平了与大城市的距离,骄傲的人们见怪不怪地看着她风尘仆仆地走过。

凭借着旧记忆,阿欣回了家。她曾经发誓,死也不会再回来,但她活着回来了。也许成长就是不断推翻之前的自己。

继母生下了一个弟弟,他们围着饭桌吃饭,后妈尴尬地指着儿子说,叫姐姐。她看看他们,妈妈、爸爸、弟弟,这些血脉相连最亲的人,彼此却相顾无言。心飘去了远方,近处就没有了容身地,等回头才发现,一切早已无处安放。

那刻阿欣深觉,世上除了自己,任何人都可能变成陌生人。

那么,陌生人,你们好吗?

我因为想你们回来了,也因为想你们要离开了。

我想念家乡的水果摊,为吃一口香甜的芒果而与父亲伶牙俐齿地讨价还价;我想念猛达讲的那些古老故事,说在富人家打工的女人和完面不洗手,只为了沾两手面回家给妈妈做面糊糊吃;想念校长做的健康爆棚的五谷粥;想念愣头青寄回的各地特产……更加想念,那个一去不复返的梦。

阿欣要搭火车回深圳,爸爸把她送到了站台。

她上火车进车厢的那刻,他最后叫住了她,说:我们找过你。

我们找过你,在你消失的时候。

阿欣头也不回地上了火车,只怕回头泪流满面。

其实她早已原谅了,或者说她怨恨自己,拿不成熟欺负了他的成熟。她好像忘记了告诉他,她房间书桌的最后一个抽屉里,有很多很多钱,足以让那个小男孩不再像她一样在艳羡别人中长大,他也可以拥有一个完整的梦想。

火车迟迟没启动,阿欣看见月台上当年那个手持火车票的男人还在等一个人不可能出现的人,她突然觉得他很蠢,是不是所有愚笨的蠢人都会这样死心眼呢?阿欣想起猛达,他就很蠢很蠢,那他应该也做了很多蠢事。他说不急,我会等到你想好为止。

阿欣突然像兔子一样敏捷地跳下火车,她决定改路线,先去坐终点站为昆明的火车。票依然是从那个男人手里得到。

这次,她不再是任性出走,她要去找他。

找那个不再只能从风雨里才能感受到她的存在的人。

 

流失的时光你莫追

 

[最难吃的煲仔饭]

周梦开了一家快炒店。

位于大学附近,店里食物量多又廉价,但就是不赚钱。周梦自认四肢发达头脑也发达,但她死也不明白自己的那套生意经哪儿出错了——食物是她每天早上去菜市挑选的最新鲜的,厨子也是她亲自担当,店里干净明亮,地理位置也最佳,何以落得日日亏本的地步?

周梦想不通,只想通了另外一件事。

她得尽快解决眼下窘况。

那天生意惨淡,她就坐在店里边拍苍蝇边捣鼓起自己的电脑。周梦在校论坛等学生聚集点疯狂发帖宣传,可广告一发出去,帖子就被删除了,最后号还被管理员封了,周梦欲哭无泪地趴在桌子上。

中午时店里进来一个学生模样的男生,指着玻璃门上的公告,但周梦没待男生说话,就抢先说道,要做服务员是不是?

男生窘红着脸点头。

周梦头一次见这样害羞的男生,她不说话了,因为随后店里涌来了一批附近建筑工,她一下子忙得乱了手脚。就这样,男生陈嘉佳当了周梦店里的第一个员工。

其实,他也是第一个吃周梦煲仔饭的人。那天新店开张,他叫了一份店里的特色餐,但是吃着吃着他就哭了,那是他吃过的最难吃的煲仔饭。因为那天,他那原本爱吃煲仔饭的女朋友,转而喜欢上了香酥炸鸡。

他失恋了。

失恋的陈嘉佳,依然钟情于煲仔饭。可饭里的别样滋味,让他吃出了自己的酸甜苦辣,于是陈嘉佳用俗得不能再俗的方式,来忘却情伤。

 

[谁说女生就该三从四德]

说来周梦开店也是鲁莽之举。

她长得不漂亮,成绩也不优秀,混完高中后就开始一路打工,家乡的霸道父母,日日月月喊她回去。周梦是落后小镇长大的,自知回乡前途渺茫,于是她咬咬牙,顶下这间店铺,做起了自己拿手的家常快炒。

她对一生忠于相夫教子的老妈说,谁说女生就该三从四德?

可营业额不涨,周梦也日日难安。用忙碌来填充自己的陈嘉佳不同,他是大学生,青春洋溢,不像周梦浑身的沧桑味儿。虽然两人同样年龄,他却笑容明媚不染世事。就算是图得便宜,浑身尘土飞扬的工人,他也能以礼相待,一刻不停地招呼着。

陈嘉佳对于做生意还有别的一套理解方式,比如食物量不能太多,只有将饱不饱的状态下,客人才会觉得好吃;再比如,热情开朗一点,客人到了店里就会觉得轻松自在。周梦对于这个员工的意见丝毫没有要采取的意思,但陈嘉佳来了以后,店里的生意竟一夜暴涨。

最先光顾的是几个陈嘉佳的同学,后来就是各种学生。陈嘉佳穿着T恤牛仔裤,戴着口罩和白手套站在餐柜前帮别人夹菜,仅露出的眼睛和额头,像极了穿着白大褂进行手术的医生,还是那种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医生。

这样的他,被拍照放在了校内网,随后便引来了大量客源。

快炒小生,他们都这样叫陈嘉佳。

周梦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淳朴实在的生意理念,会被投机取巧的陈嘉佳给打败。生意好了,作为店里唯一的厨子,周梦基本全天都出不了后厨房。有时候饭点过后她会跑出来透气,常能看到陈嘉佳跟一群学妹侃天。其中有一个萌胖萌胖的学妹约陈嘉佳周末去图书馆,他挠挠头,答应了。

作为大二学生,陈嘉佳有大把时间可以用来报复前女友,他选择了最笨拙的方式。

那天收工,陈嘉佳走进后厨,周梦正将碗盘用热水消毒,每天出锅无数道快炒的灶台被她擦得一尘不染,抽油烟机的箱子每隔两天清洗一次,连被滴了油的煤气灶她都要坚持早晚各清理一遍。收拾完后厨,周梦开始做两个人的晚饭。

店里空无一人,高挂的电扇吹着夏夜里的热风,墙上的宣传单被吹得嘶嘶作响,陈嘉佳靠在后厨门口等饭,想起老港片里的快餐店,王菲问梁朝伟,今晚照旧?

好像猜透了他的心思,或者说快炒店里就不该有煲仔饭这样难搞的东西,因为点餐后还要等二十分钟。对于视时间为金钱的现代人而言,他们要的是即快速又好吃的食物,所以吃得人不多,剩下的材料就得自己人解决。

于是,周梦自然又做了煲仔饭。她将备好的煲仔锅开火加热,等熟的过程中将材料冲洗晾干,转身抽出菜刀将腊肠切段,葱、蒜各50克榨出汁备用,回头调小火慢煮;煲仔锅里轻响冒气时,轻点蚝油于内檐,盖锅转肚受热平均;香气四溢时将腊味一锅倒入,大火盖住焖三十秒后,周梦回头喊:吃饭了。

看着周梦这一连串形如流水的动作,陈嘉佳愣神地想,这么复杂的一道菜何必加在菜单上?

吃饭时他就这样问周梦了,她将饭加了调味料,边搅拌边说,干你屁事?

饭点说屁,真是倒胃口。但陈嘉佳胃口好,迅速消灭晚饭后直奔图书馆赴与萌学妹的约。

在图书馆时他一直打嗝,胸口翻起的酸气让他不断冒泪。过后陈嘉佳才发现周梦在他的饭里放了好多好多醋。

真酸。

 

[追她的人还是有的]

人对食物的偏好来自成长史,正如我们的个性源自环境的塑造。周梦懂做煲仔饭并不是来自家族饮食习惯,而是来自对文化的向往。她向往老港片里的旧味道,她向往繁华都市里的饮食男女,她最向往的,还是能钟情于此并日日不变的自己。

陈嘉佳为报复前任女友准备另结新欢的计划越施行越无趣,最后他发现,自己迈过了情感创伤后的各个阶段——悲伤、愤怒、复仇、没劲、释怀,他来到了第四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他吃了许多的煲仔饭。

一个坚守一个弃守,两人处在一个空间里,多得是摩擦。

闲时陈嘉佳就挤在屁大的厨房里看周梦做煲仔饭,他想试着学,但最后就是成功不了。周梦虽然是油头垢面的女厨娘,可追她的人还是有的。

附近包长工的包工头就在追周梦,陈嘉佳劝她说,当一个男人把你视作女汉子时,你就再也变不回小清新了。

言下之意了然,但周梦不为所动,将锅颠得老高,溅了陈嘉佳一身猪油。

晚上生意结束后,陈嘉佳就去赴各种约。夏日店里的温度甚高,尤其是在后厨房里密不透风,周梦热得只剩一件背心,汗水浸湿了她的香颈。她蹲下身清理着下水口,回头电就跳闸,附近施工加重了电力负荷,导致经常停电。

黑咕隆咚中周梦找出蜡烛点上,将闸拉下,翻出记账本。她不善理财,但每月的收入明细她还是能看出来的。账是店员收,少了多了,她都不问。

周梦想起家乡的父母死命喊她回家的催命符,揉着太阳穴,引来一阵绞痛。

陈嘉佳缩手缩脚地走进来,宿舍也停电了。

两人喝着廉价咖啡,熬着这个停电停网的夜。周围从来没有那么安静过,在喧闹的城市里她罕见地听到了蝉鸣,珍贵得让人不敢用力呼吸。

周梦忽然就想家了。

家乡的夏季可以看到北极星,月光明亮的夜晚,她就会在灌木丛草丛里抓蚂蚱。这种高蛋白富含营养的虫类,是家乡小孩人人爱时的零嘴,用油一炸或者串在牙签上烤,都非常脆香美味。在她的记忆里,只有一个小孩有点怪异,他不吃任何虫子,口味随了妈妈。那个漂亮美丽的南方女人,会做煲仔饭,曾经在合用厨房里周梦就见过她做。黑乎乎的腊肠,洁白的香米饭,顺手调火,翻手弄锅,爆香配料,淋上浇头,整个过程周梦都看在眼底。她记得那个漂亮女人还给她碗里放了一勺,当她吃下吸满腊肠香味和蔬菜甜香的饭时,她碗里的炒饭,瞬间失味,难以下咽。

后来,周梦就决心要学会做这道饭。但在以快餐受捧的学校开家以煲仔饭为主打的快炒店,就失了所有策略,这也是店亏本的最根本原因。

周梦也记得,她在市里大饭馆做厨房帮手的时候,陈嘉佳就来吃过好几次煲仔饭。后来她在他学校附近开了一家快炒店,果然他总跑来吃。

那一夜陈嘉佳熬不住趴桌子上睡着了。周梦用自己仅存的手机电量,亮了一次闪光灯,闪完手机就自动关机了。

那个夏天结束的时候,周梦的快炒店也宣告结业。快炒小生的效应过后,赔本的局面依然挽回不了。陈嘉佳的出现就像昙花一现,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回光返照。总之最后,周梦选择了接受现实。她结业后离开了这座城市,走的那天,陈嘉佳英语考六级,没送她。

而站在月台的周梦,却等待到了启程的,最后一刻。

那一刻,她翻出手机相册里偷拍的那张照片——男生的侧面被闪光灯打亮。

他青春洋溢的面容,其实也没那么好看。

周梦安慰自己。

人生路有很多,属于自己的,只有这条。

她也一样年轻青春,可她再也没有了那种未经世事的朝气。她提前懂了太多东西,比如生命里没有的,永远不能勉强。

她的路,与心中的康庄大道,背道而驰。

 

[流失的时光不能追]

大学毕业后,陈嘉佳回了一次家。几个旧时玩伴各个都在家乡发展创业,他是唯一一个向外发展的青年。彼此的世界不同了,能讲的话就只剩叙旧。

他们说,咱乡走出去的不多,你还记得隔壁那个丑小妞吗,就是小时候每天被我们扔石头欺负的那个。听说她读完高中后就去外地了,后来在你们学校附近开了一家快炒店,但赚不了钱,倒闭了;现在不知在哪儿交了个男朋友,要订婚了。

陈嘉佳喝了酒,不说话了。

在入职前他去了一次香港,吃了一次地地道道的煲仔饭。

他遇到过很多人,但像他这样死心塌地吃着一样食物不腻的人却不多。他从小时候就因为母亲的影响开始吃;去外地读大学,一星期只有去市里才能吃到;后来学校附近开了一家快炒店卖煲仔饭,他当了店员,遇见了知道他从小就爱吃煲仔饭的女生周梦。

长大后的丑小妞,变成了女厨娘,追寻着他的步伐来到了这座城市。陈嘉佳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一切。

即使她不像他那么爱吃,但依然能在下意识中将这个饭做得好吃,只因为这饭里,有他所无法企及的东西。这东西对火候要求很高,所以他始终做不好它。

现在,当吃遍全港的不同种类的煲仔饭时,他终于趴在桌上泣不成声——他不喜欢地地道道的煲仔饭,他只喜欢少了点盐多了点醋的煲仔饭。

但他也同时知道,流失的时光不能追,他唯一能做的,是在这儿,吃很少很少的煲仔饭,来很深很深地,记住她。

 

别离海葵的小丑鱼

 

[一天到晚游泳的鱼]

诗诗九岁的时候,有过一只小丑鱼。

中碗大小的鱼缸里,它却活动自如,被身上透红的花纹衬得像极了红白双色的牵牛花。小丑,牵牛花,艳丽好看的生物和植物,总是有着共同的特点,便宜廉价。

但在他们这种落后的地方,就不廉价了。

鱼是诗诗的爸爸带回家的。酷暑的夏日里,诗妈在里屋午睡时,一群女同学们就会你推我搡地走进门,挤在屁大的屋子里,排队看鱼。

而鱼也自然不是白看的。这时,诗诗就会搬张小凳子坐到门口,接过她们作为好处的小冰棍,哧溜哧溜地吃起来,来不及舔完的冰水融在小手里,滴答滴答地刻印在童年的记忆中。诗诗觉得,那是世上最悦耳的声音。

怕这份幸福感消失,她半夜拿着手电筒偷偷为它加饭,双手祈祷,鱼啊鱼,快快长大吧。

长大有什么好呢,只有小孩才会觉得不好。

诗诗记得,那年整个暑假她都以观察小鱼为乐,她上课,它在游;她下课,它在游;她吃饱剔牙,它还在游。

直到她穿上棉袄去堆雪人,它终于不游了。

它死了。

早上醒来,鱼儿身体直挺挺地漂浮在了水面上,脸朝下,像个溺水的人。

诗诗告诉妈妈,鱼溺水死了,妈妈笑她蠢。

诗诗知道她一向不爱自己,不爱自己的妈妈,怎么可能懂自己失去小鱼失去拿小伙伴零食机会的心情?于是,一直到那年结束,她都没有再见过鱼和吃过小冰棍。

他们家太穷了。

直到来年初夏,附近开了一家杂货店,里面摆了一个大冰柜。下课回家必经,诗诗就拐着弯去门口看,女同学们叽叽喳喳地挤在冰柜前说着自己要的口味,买下后都迫不及待地撕开包装,吊着舌头舔,她撇撇嘴,气呼呼地回家。

那天家门口挤了好多人,根据一个小孩以往的经验,诗诗猜想这回一定又是她爸带回了什么花样奇特的鱼,而看着这阵势,那鱼得多大多稀罕啊。

想着鱼儿,她就想到冰棍,想到吃的就想到幸福。

诗诗拼命往里挤,拨开人群露出个脑袋,看见她爸坐着,她妈忙着,柜上地下都没鱼。

诗妈一溜烟带着几个壮汉和几件衣服就走了,诗诗追出去,看见她坐上一辆卡车。她回头掏出几角钱让诗诗去买两根冰棒,这是记忆里她第一次给诗诗钱,于是诗诗二话不说直奔杂货店。当她一边吃着冰棒一边走回家时,诗妈连人带车都不见了。

此后她的生命,始终缺了半个圆。

 

[此生只想做条鱼]

小地方温暖,小地方也残忍。

几个月后诗诗拖着若干袋行李,坐上了去往北方的长途客车。挽留不住妻子的丈夫,早已被流言蜚语摧残得失去了锐气,悲伤过后是愤怒。愤怒无处可发时,处置这错误结合所繁衍出来的东西最能解恨,于是诗诗顺理成章被放逐去了北方的寄宿学校。

她昏昏欲睡,想着南方清澈的海和五颜六色的鱼,念着歌的贝壳和软热的沙滩。可她必须依附在唯一的亲人身上生存下去,于是诗诗不敢说不,不敢顶嘴,不敢张扬。生命中缺失的圆,使她学会了做条静默的鱼。

人在异地,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钱不够花。

北方的冬天干燥,导致诗诗经常流鼻血,脸颊皴得裂成了山河。

头两年还好,进入青春期后,她开始猛蹿身高,所有衣服都缩水了——短短的裤子,被撑开头的鞋子,露出半截腰的上衣,都使得她像个巨婴。为了不让别人笑话,她永远是第一个冲出教室的小孩。

学校组织夏令营她没参加,宿舍组织聚会她也没参加,后来诗诗几次没买老师指定的课外读物,第二天被任课老师罚跪在了教室外三节课。

每个走过身边的同学都说骂一句:死穷鬼。

五年的寄宿生活,一切都在变,生活费却从来没变。

她的食量也没变,吃得少胃却没被养小,反而越来越容易感到饥饿。冬天的宿舍楼像个鬼楼,阴冷得要命,尤其是在过春节学生都回家后,食堂停了,宿舍像空旷了百年的古楼。雪融后浸湿天花板,水声滴答滴答地回响在走廊内。

待不下去时,她就翻墙跑出学校。有次她走过热闹的广场,来到一条步行街,看见了一家鱼店。偌大的鱼缸里,那些被豢养着的七彩鱼,漫不经心地漂荡在水草之间,没记忆没喜怒。

诗诗觉得,鱼活得比她快乐。

春节过完后,她就患上了习惯性胃炎。钱花了不少,她只好跑教务室里打电话回家,这是她时隔三年多,第一次打电话回家。

接电话的是一个小男孩,奶声奶气地说,找我爸爸干吗?

挂完电话诗诗走出学校,走过那家鱼店,最廉价的小丑鱼到处都有。她扶着墙,鼻血从鼻孔流出,滴在十六岁的夏天里,像一朵用水彩涂过的牵牛花。

那一刻,诗诗蹲在地上,号啕大哭。

生命中她第一次那样用力地哭,像河坝崩裂,像火山喷射,像瀑布汹涌,像这辈子,再不会流泪了。

 

[像小丑鱼别离了海葵]

小丑鱼这种海底生物,依靠一种叫海葵的珊瑚生存。在海葵的庇护下,小丑鱼自在安全地活在海底世界,而离开海葵的小丑鱼势必要经历危险与磨难,所以年幼的小丑鱼从来不敢离开海葵半步。

初中毕业后,诗诗去了一家大型海洋馆打工,得知了许多关于鱼类的知识。在那儿,她更想开一家鱼店。想开鱼店的女孩,放弃了大学而选择了职业中专,读了平面设计。

因为有了在海洋馆打工的经验,她才意外挖掘到了许多真相。比如童年死掉的那条小丑鱼,用科学的解释是,这种热带生物不能承受冬季的严寒,如果没有足够保暖的恒温设备,它几乎一夜就能毙命。所以鱼不是溺水死的,是冻死的。再比如,诗爸带回家的鱼,它的先前主人是一个开钓鱼场的女人,那儿有着亚热带鱼和各种观赏鱼,女人为了讨好男人送了鱼,然后男人的妻子发现,发现丈夫不忠的妻子离了家。而恢复单身的男人,打发了自己的累赘,另结伉俪,组家生子。

诗诗长大后发现,原来许多事情都可以用科学点儿的方式解释。

然而当她真的攒够能开鱼店的钱时,她却发现了另一个真相。她想开鱼店,仅仅是因为童年回忆里唯一能够感到幸福的事,跟鱼挂上了钩,潜意识地觉得鱼即快乐,所以她不是想开鱼店,她是想要快乐。

越想要快乐的人,越得不到快乐。在校的最后一个暑假,诗诗到冰激凌店叫了一大通雪糕。时隔十年再吃冰,她内心却比冰还凉,她吃得狼吞虎咽,吃得全无仪态,吃得像条狗。热泪流入嘴角,她举起空空的冰桶,周围喧闹,足以淹没一切声音,她对自己说,二十岁,生日快乐。

等待隐忍了若干年月,她终于脱离了那个家庭,去了南方,没有开鱼店,而将所有积蓄都留存给了自己。像小丑鱼别离了海葵,诗诗终于告别了过去。

二十岁,适婚年龄,但未来的路,她要自己走。

 

肯努力的女孩,运气总是不会太差

 

1

当好友周周发现自己做饭可以省大钱的时候,她就开始了与菜市场大妈讨价还价的日子。

那时她初到上海,身无分文,入不敷出的工资,每个月连生活费都不够付。她靠着吃泡面和咸鸭蛋熬过了初来的头一个月,后来好不容易发了薪水,也不敢大花,最折中的办法是跑去了学生食堂。

那些被学生视作最差的食物,她却狼吞虎咽地塞入嘴中,那副样子像是吃到了世上最美味的东西。

周周还记得,那时租来的房子和公司之间的路上,有一个大菜市场。每天早晨她挤在公交车里都能看见那些四五点就起来进货摆摊的人,天冷时他们的脸上都有一坨高原红,哈出的气结成冰晶落在眉毛或者胡楂上,薄薄一层,像白眉毛或白胡子老人。市场拥挤嘈杂的声音,充斥着耳膜,伴随着公交车里闷不透风的空气,使得她常常反胃。

周周抓着吊环昏昏欲睡,因为长期不吃早餐,导致血糖低。直到有一次她真的晕倒在公交车里,被几个男人抬进医院。后来她醒过来,看着医生开出的调理药单,想着吃了药就没饭吃,于是她开始不得不重视饮食。

第三次发薪水的那天,周周直奔超市,像个小土豪一样购了一车的东西,全是锅碗瓢盆,柴米油盐。她吸着冻红的鼻子扛回家,将每个锅子、铲子、碗筷都清洗干净,第一顿做的饭却还是泡面。

工资有限,她只能勒紧裤腰带。

 

2

半年后,她在公司的年终聚会上喝了不少酒——那年的年终奖被更拼命的同事抱走了,这个城市最缺的是人情味,最不缺的是人才。对周周而言,这年最后的目标没有达成,身心俱疲的她,拖着沉重的身子,乘最后一班公交车回了家。

躲在座位里看着繁华的上海夜色,被酒精清空了的肠胃扁扁的,发出闷声,她靠在窗子边,眼泪就悄悄流了下来。

公交车经过那个菜市场,见很多人在收摊,周周让司机停车,然后摇摇晃晃地走了进去。旁边的阿姨带着女儿在收拾摊位——很多菜都是当天进市场的,基本到了第二天就会被淘汰——市场里依稀的几个顾客在游荡,阿姨见着她就不耐烦地说,这些都超低价卖了,姑娘要的话,其他的几样我不算你钱拿去吧。

于是那天她收获颇丰,蔬菜和瓜果齐全,带着满满的两袋子徒步走回去。突然她鼻子就一酸,生活很容易,可生存下去很难,独自闯荡更是难上加难,为着心中的一腔热血,人人都在流着泪前进。

那晚,她用那些食材做了西红柿鸡蛋面,吃得热泪盈眶。

再没有如此美味的东西了。

后来,深圳的同学晓来看她,大老远带来了荔枝酒和沙井蚝。躲在小小的出租房里,她们吃了三天。看着周周像个饿狼,同学哈哈大笑地倒地。对来游玩的同学,周周自然不能免俗地要带她看东方明珠和外滩。同学是个斤斤较量的人,专挑贵的吃,三天后周周支撑不下去了,说我做给你吃吧。同学不信,带着怀疑的目光跟她去菜市场,看着周周讨价还价,顺带还拿了大把葱和几头蒜,然后看着她下厨做出椒盐虾、干锅土豆片、红烧肉,最后如残风扫过一般消灭进胃里,打着响嗝靠在沙发上的同学连连摇头。

你变了,她说。

周周清理着碗筷笑笑。

送走了晓的第三天,她收到了一个迷你冰箱以及一个微波炉,送货的人说是网购派送。

同时,周周收到了晓的短信。

包吃包喝了那么久,回馈一下你。

周周红着眼圈喃喃自语,她果真爱斤斤计较。

 

3

时光倒回到吃那碗西红柿鸡蛋面的夜晚,周周抱着膝盖,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决定。寒风呼啸着窗户而过,冬季的上海冷到脚底,她默默盯着墙角的那些行李,心里在呐喊,带上那些,订张回乡的车票,一切痛苦就将结束。

她想着,打开水龙头冲洗着碗筷。那是她在超市精挑细选的一对红色碗和筷子,花纹老气,是用久了一定褪色的那种陶瓷,就像人身上的伤,总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淡化,只有在亲自触摸时能依稀感受到那纹理。

不管是尝过还是摸过的,世间万物都各有不同,全宇宙的新叶都不会重复。我们不断重复的,只是一种心情,失败、摔跤、厌世、桎梏、唏嘘,熬成一锅粥喝下,生长在了体内,无时无刻不在发挥功效。别说逃离有用,换个地方痛还是痛。

成长是一个人的事,谁都帮不了你。

无论碗还是人,只有在最美好的年龄吃的苦才能转化成永久的人生刻痕。

那晚,周周便想通了。

又一年后,周周升职了。

她依然坐最后一班公交车回家,依然还在那个菜市场买菜。学着尽量用有限的材料,将饭做得好吃。有时她带便当到公司,同事见着就说,你果然是大吃货。她笑笑,心里却明白,其实啊,哪是什么懂吃,还不都是因为太穷。

可她仔细想想,一个人在外,确实不能委屈自己的胃。只有照顾好了自己,才能有力气走更远的路。

而肯努力的女孩,运气总是不会太差的。

 

叛逆得像孙悟空

 

[子艺想揍植春]

她实在太饿了,看见眼前的泡芙,二话不说就啃了一大口。再下一秒,她才意识到自己被捉弄了——作为对她迟到的惩罚,同学们将泡芙里的芥末酱放了有足足一汤匙。子艺被呛出眼泪,吞也不是吐也不是,好窘。

植春就在那刻走进咖啡店并看见了她那副窘态,像塞了两个包子,哦不,是鸡蛋,又圆滑又白皙。

他夸她可爱,她瞬间丧失言语能力,倒是她身边的同学一口气提不上来,纷纷倒在沙发里狂笑。有些事总是过后才有感觉,比如愤怒,比如知错,比如想揍一个人。人都说无隔夜仇,但有些气却是隔夜才会来,于是子艺想揍植春。

五年后在同一家咖啡店,子艺想起来都会笑。窗外有附近院校的学生走过,穿着跟她五年前一样的校服,他们成群结队,欢声笑语,满载着青春的朝气。

她还记得,她第二天真的去找了植春,本来萍水相逢,却莫名结仇。植春不明白像子艺这样外貌可爱古怪的女生,怎么会转眼变成出口必带脏话的小辣椒。而她生气的点就在这儿,她本来酷到没朋友,怎么能跟八竿子打不着的可爱扯到一块儿?在她的世界,这个词是恶心的代名词。

于是,她做了一件自己最擅长的事——罢了植春的课。她是青春期任性的女孩,叛逆得像孙悟空,而她恰好属猴。

 

[明天我就去你家堵]

属猴的子艺爬墙也很拿手,看得办公室里的植春一阵心惊肉跳。

第二天早上,他就找子艺谈话。这个年龄仅仅比她大三岁的实习老师,是学校最年轻的实习老师,尚显稚嫩的脸,让他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压人。

他对子艺循循善诱,但二十分钟后,他急了。

植春上蹿下跳,仿佛下一秒就会动武。他气红着脸,最终憋出一句:不来上课,明天我就去你家堵!

子艺哼了一声,摔门而出,带倒一片桌子上排列整齐的多骨诺米牌。身后传来植春暴跳如雷的声音。

植春,植春,真是够蠢。

蠢人植春后来真的去她家堵了,结果她的父母告诉这个爱管闲事的年轻老师,家里的决定是无论考不考得上,子艺读大学都不在计划内,高中毕业就好。

那日走出她家,植春沮丧得像个战败的公犬。

她反倒安慰植春:世态复杂,别拿你的天真换绝情。

说完,子艺就笑倒在地。

哈哈哈哈,太蠢了!

 

[早看破,早成长]

无论坏女孩还是蠢男孩,成长都需要遇挫。

在学校翘课也不是没理由的,子艺的时间都偷跑去了同学家开的一家裁缝店。既然她早晚都要摆脱嗜赌的父母自力更生,当然是学一门手艺在身来得安全。

坏女孩子艺学做针线活,让跟踪而来的植春跌破眼镜。他从头到尾审视着子艺,像第一次认识她。子艺漫不经心,她做的不仅这些,还有好多好多,例如存钱好自费上大学。

是的,子艺对人生一点儿也没有怠慢放弃,她只是比所有人都早看破。

子艺不怕植春瞧不起自己,因为她发现他的脑袋远远没有他外表来得精干。这个比她大三岁智商却小五岁的人,果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从此之后,她不用再爬墙了,他主动充当起了她的领路人。

你不好奇我为什么要帮你出逃吗?

因为你怕学生出事,过不了实习期。

植春涨红了脸,实在好笑。

你有没有遇见过一种男生,他很帅,但很蠢?追根究底,子艺觉得植春的天真都是因为衣食无忧,导致不知人间疾苦。

不知苦的人,总是一副对世界充满好奇的样子。他们偶尔碰在一起吃顿饭,他慢条斯理,左顾右看,而子艺早已囫囵吞枣,将食物消灭得干干净净。

吃那么快对身体不好。

吃那么慢对赚钱不好。

AA制结完账,子艺还得走一段路去附近的草木书店打工,途中会经过沿河路。河边的凉意瞬间击退子艺所有的热气,她走在河边,时快时慢。植春一脸紧张地看着,最后他追上来,走在了更外面。结果,她突然暴走,植春在身后哇哇大叫,小心点会死吗!

小心点不会死,但如果能拿那么点儿危险,换来久违的关心,子艺觉得这笔兑换值得。

 

[他是课本天才,生活白痴]

转眼高考临近,植春再三声明她必须参加考试。为防她因落下太多功课而拉低全班平均分,植春就牺牲睡眠在草木书店为她讲课。他为她演算数学题、解物理题、讲生物课,笔在纸上沙沙地划出题目,不带停滞不带思考,宛若本能使然,子艺突然就想起书呆子这句话。

书上对这类人更全面的解读是:思维僵化,孤僻偏执,不懂生活。

他是课本天才,生活白痴。

子艺游神时植春已讲完一道题,问她懂没懂。她抬头对上他的双眸,有一秒的停顿,她眨眨眼说,你这么不解风情,做你女朋友的人不是傻子就是性无能吧?

坏女孩爱恶趣味,独自笑出泪花。

蠢人植春却认真起来问,这是一道推理题吗?

真是败给了他。

子艺发誓会参加高考,但考试当天她却没有出现。

即使如此,也很合理,只是信用值为零的叛逆女孩做了她惯常做的事,但植春却从未这样失望过。他度过了匆匆忙忙的高考期,顺利转为正式工,最后又回母校当了助理教授。

临离开前,他去了那家草木书店。他随手翻开一本书,扉页淡淡写着一行字:好女孩坏女孩,世上所有的女孩,最后都只有一种归宿,被爱降服,或者降服爱。

叫子艺的女孩消失215天,是430多万次的呼吸,200多亿立方米氧气的释放,21500万次的心跳。

植春突然很不是滋味,他不知道这是逐步现形的演算题,还是一丝不苟的物理题,或是化学反应的生物题,他只是忽然非常确定,他忘不掉那个坏学生子艺。

 

[坏到无人敢惹]

他学了很多知识,却依然用不到生活中。豁然开朗的植春,像个开窍的白痴天才,在教育业上如坐飞船噌噌地往上蹿,最终成为独树一格的年轻教授。

他的上课方式特别,不强制要求学生学通学透,甚至不会提前准备素材,他就坐在讲台边,用一个故事套进一个理论,随意得像聚会。有次他被路过的别家老师投诉上课不认真,引来一大批学生为他鸣不平。

植春的课受欢迎,但也有一两个学生上课会不认真。植春渐渐发现,他讲课时多了一些声音,比如零食咂巴声,汽水咕咚声,轰隆隆的鼾声。他的课从来都是以随性自由出名,为逃避专业课而来的学生,都仰赖此方便,而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天,他讲一套经典的数学理论,说每个人之间都不会超过六个陌生人。突然有个男学生懒洋洋地站起身,走出了教室,接着也有一个男学生走了出去。

然后,又有一个女学生走了出去。

前两个学生本就叛逆,但对后面的女生的行为植蠢就有些不解了。下课后他走出教室,路过楼梯间的时候,就目睹到了有趣的一幕——两个男生鼻青脸肿地站在墙壁边,被面前的女生训得低眉顺眼。女生抽着他们的头骂,叫你们这么没礼貌!

叛逆小鬼遇到叛逆鼻祖,自然没好果子吃。

植春突然鼻子酸酸的。

过了四年的时间,坏女孩子艺变成了坏女人。她穿黑色仿真皮衣,铆钉鞋子,戴露出五指的手套,俨然一个朋克小飞侠。

子艺对他说,这些都是我设计的衣服。

植春很想问她当初为何没有去参考高考,但他忽然觉得不重要了。因为她一直都没有迷失自己,坏到无人敢惹,也强到撑起了一片天。

 

[以最好的自己站在你面前]

四年前的夜晚对子艺而言,太过残忍。当她翻开存钱盒时才发现攒了一年多的钱早已不翼而飞,她甚至不用动脑想也明白是嗜赌的奇葩父母又拿去填赌债了,她大闹一场跑出家门,泪眼模糊,跑着跑着,就到了沿河路。

绝望不是拳击游戏一击到顶点,而像蚕食桑叶,一点一滴霸占整个心脏。而绝望的冲击也往往不是天崩地裂的大事,那叫悲痛与打击,绝望往往是无回旋余地的宿命,透过一个行为、一段言语、一份信息,逐步累积叠加成一汪天池,无支流,无泉眼,无湍急,死气沉沉,等待干涸或者忍受灭顶之灾。

子艺的绝望不是一两天形成的,谁都改变不了。有那么一秒钟她想就那样跳下去淹死,但她记起,在这个地方,有那么一个人说过:小心点会死吗!

她抽回身,选择了不声不响地走回家。第二天醒来,她离开了那个家。然后,她花了两年时间打工,赚足学费考上大学。

她没有忘记讲课一板一眼的植春,在设计学院读了一年后,听说了年轻教授开了一堂很受欢迎的理论课,她自然看到了他的名字。她告诉同学,我认识这个教授,他很蠢。

后来,她就选修了植春的课。

因为子艺入学晚,教授勾引女学生在她身上不成立,她看上去跟植春一样成熟。于是,当两人并肩走过校园时,竟令人有了郎才女貌的既视感。

植春说,我去过那家书店,从那之后就开始想念你。

子艺说,我跟你不一样。

酷酷的坏女孩还是觉得这些情话让人很赧然,像那次他说她可爱一样恶心。蠢人怎么会看出她在说反话,他诚诚恳恳地点头。

子艺将他的头扳正说,我比你想我,更久地想着你。日日夜夜,月复一月,年复一年。

直到,此时此刻,我以最好的自己,站在你面前。

这次他不点头了,他吻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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